重庆渝北原副区长刘信勇被控受贿3160万受审
2010-02-05 07:29 深圳南山网 【字号:大 中 小】

刘信勇在法庭上受审 市一中院供图
深圳新闻网讯 涉嫌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昨天,原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信勇到市一中法院出庭受审。
刘信勇,男,1959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原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2月至2003年2月,刘信勇利用担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曹选利、龙富勇等人在土地购买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曹选利、龙富勇等人给予的人民币3160万余元。此外,刘信勇还组织、参与赌博,参加以陈知益、邓宇平(另案处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信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60万余元,并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编辑: 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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